下午和承文聊天,说起翻译诗,发现很多感觉不光是我自己所有——比如翻译的英文长诗很难读下去。英诗译本中,真正常常能让人吟诵的句子,似乎也不多。是中文的信息密度太大?过于“浓密”的语言,可能会让读者觉得喘不过气。也可能是因为英诗中有很多中国人所不熟悉的意象,要转译出来本身难度也很大,不容易把意思表达清楚,许多地方还要加注。这些是诗内容本身的原因。
诗之所以成为诗,音韵节奏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无论是旧体还是白话——当然梨花体等先不论。英诗和汉语诗的用韵和节奏习惯都有很大不同,如何译就是一个大问题。现在流传的很多译文都出自大家之手,比如孙大雨、屠岸、卞之琳先生翻译莎士比亚,都曾用汉语音步来对应原文的 iambic pentameter,做到形神兼具。能做到这一点,翻译不可谓不精巧。比如以 Sonnet 18 为例:
我可否将你比作初夏的清晖?
你却焕耀得更可爱,也更温婉;
狂风震撼五月天眷宠的嫩蕊,
孟夏的良时便会变得太短暂。
晴空里赤日有时光照得过亮,
它那赫奕的金容会转成阴晦;
被机运或被造化变迁所跌宕,
任何美妙的形象会显得不美。
但你这丰华的永夏不会衰颓,
你不会丧失你这无比的修好;
死亡不会夸,你在它影下低回,
有这些诗行将你的韶光永葆:
只要人们还活着,眼睛还能看,
这首诗便能栩栩赋与你霞丹。
(孙大雨译)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?
你可是更加可爱, 更加温婉;
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,
夏季租出的日子又未免太短暂:
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妁热,
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;
每一样美呀,总会离开美而凋落,
被时间或者自然的代谢所摧残;
但是你永久的夏天决不会凋枯,
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形相;
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踯躅,
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长;
只要人类在呼吸, 眼睛看得见,
我这诗就活着,使你的生命绵延。
(屠岸译)我可能把你和夏天相比拟?
你比夏天更可爱更温和:
狂风会把五月的花苞吹落地,
夏天也嫌太短促,匆匆而过:
有时太阳照得太热,
常常又遮暗他的金色的脸;
美的事物总不免要凋落,
偶然的,或是随自然变化而流转。
但是你的永恒之夏不会褪色;
你不会失去你的俊美的仪容;
死神不能夸说你在他的阴影里面走着,
如果你在这不朽的诗句里获得了永生;
只要人们能呼吸,眼睛能看东西,
此诗就会不朽,使你永久生存下去。
(梁实秋 译)我是否可以把你比喻成夏天?
虽然你比夏天更可爱更温和:
狂风会使五月娇蕾红消香断,
夏天拥有的时日也转瞬既过;
有时天空之巨眼目光太炽热,
它金灿灿的面色也常被遮暗;
而千芳万艳都终将凋零飘迫,
被时运天道之更替剥尽红颜;
但你永恒的夏天将没有止尽,
你所拥有的美貌也不会消失,
死神终难夸口你游荡于死荫,
当你在不朽的诗中永葆盛时:
只要有人类生存,或人有眼睛,
我的诗就会流传并赋予你生命。
(曹明伦 译)
译文都很美很准确,保持了原文的韵脚(ABABCDCDEFEFGG),除梁实秋先生译文外,每行字数也和原文相仿,节奏基本上也保持在五个词或者短语,很精致。在纸面上看觉得很好,但是读起来却似乎有些困难——句子显得长了。对于用白话译诗来说,一行写 12 个字已经很精炼了,但一口气读 12 个字之后,每句的字词断句都不尽相同,前文用过的韵脚都已然记不得了。对于读惯了古诗的来说,这种 ABAB 的用韵方式也是很大的不习惯。尤其是在换韵的时候,古诗换韵照例换后的两句韵脚要一致的,这样就知道韵换掉了。但 Sonnet 韵脚四句一换,换后还是 ABAB,让人读来一下子找不到方向。
仔细想来,但中文和英文的强弱声是有些差别的。英文里的抑扬格,首先是很严格规整的,再者轻读和重读音节的强弱差异很明显——Shall ‘I/com’pare/thee to/a ‘Sum/mer’s ‘day? 听起来是五个重读音节,轻读可以带过——它是五步韵,而不是十步韵。偶尔有些地方本来应该是 iamb,用了 anapest 也可以,毕竟只是多了一个轻读的音节,不影响整体的节奏。可汉语诗中的平仄声,虽然有高低强弱,还是一个字要占一个位置,不能因为是仄声哪怕是入声就加出来一个。我们习惯于短句——七个字,偶尔有九个十个字已经是上限,中间还有规整的断句。要论平声,一句里面不会超过三四个。这样的汉语诗才能够琅琅上口易于记诵。
我想,即使是现代诗,易于记诵的,也还是短句,有节奏的短句——“我有一所房子,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”,或像穆旦译的普希金“朋友啊!趁我们为自由沸腾/趁这颗正直的心还在蓬勃/让我们倾注这整个心灵/以它美丽的火焰献给祖国!”,哪怕是“毫无疑问/我做的馅饼/是全天下/最好吃的”。
当然,这里提到这些大家的译作,并不是说它们不好——戴着两种语言的镣铐跳舞,它们已经是我们所见到最出色最难得的成果。然而也许是出于汉语本身的限制,使得它们未能广为吟诵。背记一首译文,似乎比背记原文更难——一首十四行诗就要一百六七十个字,比得上一首《丽人行》了。到底要不要保留原文的形式?是把汉语套在英语的框里,还是另起炉灶重新写过?
承文说,忘记哪门课里面讲到,说如果可以比较准确地掌握原文的经验,用符合译入语习惯的语言翻出来,哪怕译文是很大程度的重写,也是非常有意义,因为这样更能帮助原文的传播。我想这对于译诗来说,确是值得留意的一件事。
其实我是很想把Sonnet译一遍的,的确存在你说的这个问题,但是看看《管锥编》中钱锺书随手译的一些段子,还是觉得挺有希望的。